主页
知识大厅
搜索
账户
常见问题
当前学科:精度设计与质量控制基础
题目:
根据泰勒原则,对量规的通规和止规的结构形式有何要求?实际生产中是否必须绝对符合上述要求?
答案:
<查看本题扣3积分>
图片大小130kb
查看答案
问题答案不对?抱歉,搜索引擎优化导致页面变化,请尝试站内搜索,远程教育试题库
推荐知识点:
简述骨折并发症?
文献检索的原理是什么?
简述个案护理的特点。
用IS-LM模型讨论央行降低法定准备金比率对均衡收入和利率的影响。
动画常见文件格式有哪些?
请写出主要的护理课程类型有哪些。
成桩过程的挤土效应
simulation
某国有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增值税税率为17%。2014年1月,该企业委托祥和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审查201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。税务代理人员通过审查会计报表及有关账证,取得如下资料: (1)企业当年取得的销售收入1100万元,其中折扣销售额5万元(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)。 (2)产品销售成本为200万元。 (3)企业期间费用净支出总额150万元,其中:研究新技术的开发费20万元;资助与其关联的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费用25万元;对已经出售给职工的住房继续提折旧16万元。收回上年度已冲销的坏账7万元。 (4)企业当年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金35万元。 (5)企业取得国家各种补贴收入37万元,其中,对指定专项用途的补贴10万元,按有关文件可免征所得税。 (6)接受货币捐赠21万元。 (7)逾期未返还的押金7.02万元。 该企业是这样计算企业所得税的: 应纳税所得额=1100-5-200-150-20×50%-35+21+37=758(万元); 应纳所得税额=758×25%=189.5(万元)。 请根据上述资料,对照企业所得税法规,分析企业计算的所得税是否正确。如不正确,请逐一分析并计算该企业2013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。
根据下列案情材料,按照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,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。 案情:原告胡×安诉被告胡×平房产继承一案,××省××县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15日受理后,依法组成合议庭(王×仁担任审判长,李×贵、朱×才担任审判员)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原告胡×安、被告胡×平以及证人胡×玉等人到庭参加诉讼。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经审理查明:原告胡×安与被告胡×平系兄妹关系。被告胡×平系原告胡×安之兄,1970年10月5日出生,××省××县人,汉族,住××县××乡东沟村×组×号,现在本乡××工厂当工人。1977年至1983年在红寨村上小学,1983年至1986年在本乡××中学上初中。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,1999年进本乡××工厂当工人至今。原告胡×安,1974年11月6日出生,××省××县人,汉族,住××县××乡西沟村×组×号,现在本乡××商店当售货员。1981年至1987年在红寨村上小学,1987年至1990年在本乡××中学上初中。初中毕业后在红寨村务农,1994年到本乡××商店当售货员至今。原被告由父亲胡×奇、母亲赵×桂抚养成人。被告和原告分别于1994年、1996年成家。结婚后,原告住在西沟村丈夫家,被告住在东沟村妻子家,均与父母分开生活。父母仍住在红寨村靠种菜收入维持生活,从不接受子女在经济上的资助。原被告的父母原住四间旧式瓦房,2008年原被告父母用多年积蓄下来的钱,将四间旧式瓦房翻建成四间新瓦房,室内装修也比较讲究,花去×万元。新瓦房由父母居住。2009年2月,原被告的母亲病故,为母亲办理后事所花款项全部由父亲支付,原被告均未花钱。2009年6月,原被告父亲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,原被告轮流到县医院护理,尽了子女孝敬父亲的义务。父亲住院两个多月,住院费、治疗费、医药费共花去×万元,几乎用尽了父亲的全部存款。父亲去世后,原被告共同负责办理丧事,所花丧葬费由原被告平均负担。父亲去世不久,被告及其家人突然搬回家居住,独占了父母遗留下来的四间新瓦房。原告对被告独占父母遗产的行为提出了批评,并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,各得两间。为了照顾兄长,父母家中的衣物归被告继承,原告自愿放弃衣物的继承权利。不料遭到了被告的断然拒绝,因此,原告提起了诉讼。原告诉称,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,男女继承权利平等,自己与被告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。自己与被告对父亲生前死后所尽的义务大体相当,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,继承的权利应当是平等的。因此要求与被告共同等额继承父母遗产四间新瓦房,各得两间。被告辩称,在我们乡下向来是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,出嫁的女子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,这是几千年老规矩,不能改变。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×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,男女继承权利平等。原被告系同胞兄妹,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,都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。原被告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大体相当,根据权利与义务一致的原则,原被告继承权利应当是平等的。原告诉讼请求合理合法,起诉的理由能够成立,县法院予以支持。被告独占父母遗产的理由显然是错误的,县法院不予支持。为此,××县法院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九条、第十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座落在×乡红寨村×组×号的胡×奇、赵×桂遗产四间新瓦房由原告胡×安、被告胡×平各继承两间。诉讼费用××元,由被告负担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×日内交纳。如不服县法院判决,可向××省×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。本案有关证据:1、×乡红寨村村长王×民证明材料一份;2、×乡红寨村×组组长张×玉证明材料一份;3、原被告姑母胡×玉(住××村)证明材料一份。以上三份材料均证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属实。民事判决书签发日期为2009年12月10日。附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九条规定:“继承权男女平等。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条规定:“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: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……”
本网站数据均来自互联网 --2018